一、依據本局115年5月11日中市教終字第1150040539號函及115年3月26日中市教終字第1150025501號函(諒達)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修正內容,新增社會組臺灣台語作文及臺灣客語作文集訓項目,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臺灣台語作文:每週三、五假北區太平國小辦理。
(二)臺灣客語作文(四縣腔、南四縣腔、海陸腔等)及國語作文:每週二、四假北區太平國小辦理。
(三)臺灣客語作文(大埔腔):每週三、五假東勢區新盛國小辦理。